• 2023-02-18

    江苏通过不懈努力,不断把太湖治理向纵深推进。5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太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年平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余4条为Ⅳ类;太湖连续11年实现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的“两个确保”目标。

  • 2023-02-18

    具体来看,郴州市将重点针对水资源利用效率低、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集成应用水污染源阻断、重金属污染修复与治理等技术,实施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及源头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产业发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科技创新支撑等行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挥示范效应。

  • 2023-02-17

    面实施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针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统筹安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强化监督,既督促又帮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 2023-02-17

    打好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保护、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科学谋划、主动作为,以打赢长江上游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长江上游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 2023-02-17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

  • 2023-02-17

    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实现生态环境部系统在用生态环境信息系统接入生态环境云平台运行。

  • 2023-02-17

    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烟台全力治理生态环境。

  • 2023-02-17

    开展“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治理专项行动,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战略支撑。为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9年6月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江苏省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在加大空间保护、治污减排、生态修复力度上提出更严格的管控措施,推动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023-02-17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黑臭水体及内河涌整治方面,全市原有10条黑臭水体中,南城白马大氹在消除黑臭的基础上消除劣V类,东城老围河水质稳定消除黑臭,东城黄沙河同沙段、长安人民涌、万江高基涌和牌楼基涌等4条已达到消除黑臭的基本条件,其余正抓紧推进整治;新增12条黑臭水体按照“全流域、全河段、全天候”的要求,予以推进整治;44条重污染河涌整治示范项目中